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自由协商,对于补偿数额达成了一致,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订了这个协议就产生了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行政诉讼法》,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拆迁人违约,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敦促拆迁方及时履行协议,如果多次催告拆迁方仍然推诿,拒不履行协议的,被拆迁人可以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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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2)及时维权,不能长期“信访”耽误了起诉期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通常可以用到以下维权方式: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信访。
1、收集房屋证件,了解自身房屋情况;2、对比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3、了解房屋征收公告具体时间,知道评估节点;4、对补偿不满意,不要签字;5、对下达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
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房屋遭强拆可向当地政府和人民法院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国家实际上是没有行政合同这个法律概念的,叫做行政协议,因此,我们跟拆迁方签订的叫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方在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过程中有如下几种常见的违约情形: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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