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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残鉴定怎么做

2018-10-15交通事故收听量1726举报

语音内容: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者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员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委托书)或者是律师事务所委托书;
2、携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X片及诊断报告;
3、有关治疗病历和检查记录;
4、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鉴定申请人需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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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华

李建华

四川炳银律师事务所

李建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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