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
《婚姻法》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关于是否算共同债务,并不以是否分居为判断依据,还是要看以下三点:第一,是否有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第二,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第三,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共同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给予补偿原则;六、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公司作为独立的承担责任和享受权利的主体,不因其法定代表人的死亡,而免除对债务的承担,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需要判断这个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丈夫去世后,妻子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要偿还丈夫遗留的债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