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房产纠纷 > 一般交税人不动产租赁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般交税人不动产租赁计算方法是什么

2018-09-26房产纠纷收听量2219举报

语音内容:

一般交税人租借2017年4月30日前获得的不动产,能够挑选简易计税办法;租借2017年5月1日后获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办法。
1、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简易计税办法:应交税款=含税出售额÷(1+5%)×5%;
一般计税办法:应交税款=销项税额[含税出售额÷(1+11%)×11%]-进项税额。
2、不动产所在地与组织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
进程一:先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交税款,填写《增值税预交税款表》。
简易计税办法:预交税款=含税出售额÷(1+5%)×5%;
一般计税办法:预交税款=含税出售额÷(1+11%)×3%。
进程二:再向组织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交税。
简易计税办法:预交税款=应交税款,一般不需补交税款,仅填申报表;
一般计税办法:预缴率3%,税率11%,需补(退)税款;
补(退)税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交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吴婉君

吴婉君

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2

    语音问答

  • 119068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