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缴费记录查询需要登录所在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查询个人社保账户信息,里面就包括的个人失业保险相关信息;
2、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局查询;
3、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失业金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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