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三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
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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