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需要讲证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如果自己想要撤销婚姻的,需要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结婚的。那么如何证明呢?
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受胁迫的证据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意愿结婚的情况”。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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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
受欺诈、胁迫所订立的遗嘱无效。法律保护公民的遗嘱自由,遗嘱自由是建立在遗嘱意愿真实的前提下。遗嘱作为立遗嘱人对身后事的安排,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继承人胁迫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将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因此继承人可能不能继承。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结婚证公证一般为涉外婚姻,国内一般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公证程序如:领取结婚证书后,将结婚证书送往该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认证,在得到认证后,再前往涉外婚姻办事处,进行涉外结婚登记审批手续。
一方取得婚前财产的相关权利凭证:如因买卖取得的买卖合同及相关购买程序系列凭据、遗产继承取得的继承协议、继承公证、司法判决文书或者调解书等、赠与取得的书面赠与合同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