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公司法 > 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否合法

股东无经营权约定是否合法

2018-09-11公司法收听量1214举报

语音内容:

首先,股东是指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无经营权的约定是否合法,需要视具体的约定内容而定。
这里的合法,一方面应作扩大解释,既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 又包括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法规;另一方面应作缩小解释,仅指其中的强制性规范,不包括任意性规范。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决定的,为一般的原则。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外,合同还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约定,自然是合法且有效的。
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龙平

龙平

四川卓别律师事务所

龙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7

    语音问答

  • 19749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