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的婚前协议属于涉及身份环节的协议,应该根据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来认定其效力,婚姻法规定哺乳期以后的子女,如果父母因为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应当听取有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依法处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关于抚养权问题,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情况判决。
双方于婚前订立协议,约定如果双方离婚未出生子女的抚养权归特定一方,因为该约定没有考虑到夫妻将来离婚时的生活现状是否有利于子女今后的权益保障,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所以应当认定无效,在离婚时不能直接适用,夫妻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重新达成一致,达不成一致的,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至第6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