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
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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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般要等伤者治疗终结后才能做,大部分都是伤后三到六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可以单方委托,可以协商委托,或者由法院指定委托,建议到法院阶段由法院指定机构做,以免到时候直接做的对方提出异议,还...
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委托方式: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申请人民法院...
首先是选择鉴定机构,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 其次,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
在有相应的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申请鉴定,但一般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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