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生育津贴,生二胎时国家的补助主要是生育津贴,而生育津贴依据生育者个人的工资和各地的补贴政策而定。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关于假期天数的计算: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其次是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是指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再次是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最后是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是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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