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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2018-07-04婚姻家庭收听量2003举报

语音内容:

1、前提条件:必须是AA制,就是说,双方在结婚以前或结婚以后,有书面的约定,这是法定条件。如果只有口头的说法,实际上也是这么执行的,开庭时一方不承认了,那也不行。
2、补偿依据:付出较多义务。所谓付出义务较多是指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如在抚养教育子女方面、照料老人方面以及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付出的义务,因为占用了大量个人时间,影响了自己的劳动时间,收入很少,那这构成了不公平因素,所以要对方,也就是实际获得一方,给经济上的补偿。
提醒:经济补偿,经济帮助和损害赔偿,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法律问题,不能搞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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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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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成

曹成

北京若桐律师事务所

曹成律师,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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