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借贷之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