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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补办要多久

2019-12-27婚姻家庭收听量15428举报

语音内容: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丢失补办应当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本人去办。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和损坏补领,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中有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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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连宇

高连宇

北京高连宇律师事务所

高连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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