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中物业费承担问题,需依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物业费,那么承租人应按约支付。若合同未作约定,通常由出租人承担。因为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是业主与物业公司,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是物业服务的对象之一。《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虽未直接提及物业费,但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等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义务,物业费相关设施属于房屋附属设施范畴,所以从整体合同义务角度理解,若合同未约定,物业费由出租人承担更符合一般原则。总之,先看合同约定,无约定则一般由出租人承担物业费,但双方可协商变更此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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