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不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给抚养费可能会面临法律后果。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能会被强制执行,例如冻结、划拨财产等。这不仅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生活和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总之,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应尽的法律责任,不能逃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