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登记不能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离婚登记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定程序,一旦完成,婚姻关系就已解除。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法院审理后,若查明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处理。需注意,这里的撤销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符合撤销条件,而非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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