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女方退婚,彩礼原则上应当退还。2. 其次,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能会适当减少返还数额;还有彩礼的使用情况,如果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也会相应调整返还金额。3. 再者,一般是全额退还彩礼,但如果因彩礼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形,也可能不是全额退还。通常先由双方协商退还彩礼的数额及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总之,女方退婚时彩礼应退还,具体退多少要依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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