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战场上,每一个创新成果都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守护。当小小的“桌面集线器”引发专利维权激战,有一位律师凭借专业智慧和坚定信念,为专利权人撑起一片正义天空,他就是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的曾华华律师。曾华华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多年,有着丰富的执业经历。他拥有深厚的教育背景,为其在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公司法、合同纠纷等专业领域的卓越表现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担任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还是可信时间戳微课堂特邀讲师、江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兵宣讲团宣讲团成员,曾担任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副主任,律智知识产权团队负责人。众多社会职务见证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和专业认可度。典型案件详述案情简介本案专利权人是湖北某科技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周某某于2015年6月申请了“桌面集线器”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同年10月获授权。该产品凭借独特简洁设计在银行柜台等场景颇受欢迎。然而,湖北某科技公司发现北京某科技公司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多功能银行柜台桌面集线器”与自家专利产品外观高度相似,遂委托曾华华律师团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案件难点一审中,核心争议在于被诉侵权产品外观设计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以及被告“现有设计”抗辩能否成立。被告辩称二者存在诸多区别点,且提交三份在先专利作为“现有设计”抗辩证据。二审中,被告再次就侵权比对、现有设计抗辩及赔偿数额提出质疑,还试图引入“一般消费者”特殊身份理论混淆判断标准。代理成果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行为构成侵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2万元。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支持了湖北某科技公司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赔偿的核心诉求。律师核心作用在证据固定方面,曾华华律师团队指导客户通过公证购买方式,从被告淘宝网店固定了“纸质版”和“屏幕版”两款被诉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网页宣传及实物,完整呈现侵权全链条。法律论证上,精准运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将被告强调的“区别点”界定为“局部细微区别”,有力论证侵权成立及“现有设计”抗辩不成立。谈判协调环节,积极应对被告上诉,坚守法律规则,强调判断主体是“一般消费者”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风险防控上,二审面对程序性抗辩,及时提交专利年费票据和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确保专利权利稳定。专业领域曾华华律师擅长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商标业务,在公司法、合同纠纷方面也有着丰富经验。无论是复杂的专利侵权案件,还是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合同纠纷处理,他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有效解决方案。曾华华律师秉持专业、敬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常说:“当事人的权益高于一切,我们要用专业为其保驾护航。”他始终坚守对当事人权益的守护承诺,以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每一位委托人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中寻求最优解。在知识产权保护之路,曾华华律师是值得信赖的坚实后盾,为创新者守护无形资产,助力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