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诉离婚时,分居3年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分居3年可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但不是必然导致离婚判决。2.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能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3年,且经法院调解无效,大概率会判决离婚。3. 认定感情不和分居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同时,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若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能协商一致,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并对相关问题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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