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是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这是证明身份的基本材料。2. 离婚证。它是离婚的有效凭证,证明婚姻关系已解除。3.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如下:先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携带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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