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2. 然后,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3. 需注意,若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相关法律规定出自《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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