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出庭,可按以下情况处理:1. 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维护另一方合法权益。2. 若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无故缺席,视为放弃本次诉讼权利。3.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总之,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出庭,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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