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州将电动车分为两类管理。若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达到醉酒标准(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按危险驾驶罪处理,处拘役,并处罚金。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2. 若酒后驾驶的是非超标电动车,虽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3. 总之,酒后骑电动车上路存在安全隐患且违法。无论是超标还是非超标电动车,都不应酒后骑行。一旦被查,要配合执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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