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债务已到偿还期限,但无法支付。这意味着公司缺乏足够资金或资产来履行债务清偿义务。2.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公司的全部资产价值低于其所负债务总额。这体现了公司财务状况的严重恶化。3.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等多方面因素,明显看出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4. 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虽当前尚未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但从发展趋势看,有很大可能性会丧失清偿能力。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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