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交车上摔倒,赔偿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公交车司机因驾驶不当导致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急刹车、突然变道等致使乘客失去平衡摔倒,公交公司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若因车辆故障颠簸致使乘客摔倒,公交公司同样要负责赔偿。若因乘客自身突发疾病等意外因素摔倒,公交公司在尽到合理救助义务后,一般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乘客摔倒,如车内其他乘客碰撞等,由侵权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公司若有过错,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总之,要确定赔偿主体和责任大小,关键在于明确摔倒原因及各方是否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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