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后若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一般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 复核申请应写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交管部门会对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的合法性、事实及证据、适用法律、责任划分等进行审查。3. 若经复核,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上一级交管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重新作出的认定书会在十日内送达当事人。4. 若复核后维持原认定,当事人仍不服,可在民事诉讼中通过提供新证据等方式,由法院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查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