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该房屋是男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那么离婚时房子归男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因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 若男方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可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金额及增值情况等综合确定。3. 若男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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