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计算,无固定收入参照行业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造成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 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修理费:以实际维修发票为准。 车辆重置费: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时,购买与受损车辆同等价值车辆的费用。 施救费:因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 其他合理财产损失:如车上其他财物损坏的赔偿。赔偿先由对方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的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则由对方个人承担。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