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妻子要求离婚,丈夫不同意,妻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旨在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解决分歧。3. 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公平公正地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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