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该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离婚时此房产仍属于其个人。2. 若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 若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需有相关出资证明来确定各自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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