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在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后尽快定责。通常会在事故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 如果事故存在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定责时间会相应延长。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日,经批准可延长十日。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 若事故当事人逃逸,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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