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公司登记机关。3. 审核与领取执照: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经审核无误后,会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完成法人变更登记。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上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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