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赡养义务从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开始。《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缺乏劳动能力”,比如父母年老体弱、因病伤残等无法通过自身劳动获取足够生活来源的情况。“生活困难”则涵盖经济上入不敷出,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等状况。例如,父母没有稳定收入,生活费用紧张,子女就应当开始履行赡养义务,给予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确保父母能够安享晚年,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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