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 成立清算组:由法院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破产清算事宜。2.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事项。3.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查,确定资产、负债情况。4.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包括合同履行、诉讼等事项。5. 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确保税务合规。6. 清理债权、债务:核实债权债务情况,进行相应处理。7. 分配剩余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在股东间进行分配。8. 制作清算报告:由清算组制作,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具体依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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