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如下步骤:1. 准备材料: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等。2.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核准后确定企业名称。3. 设立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4. 领取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5. 刻制印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企业公章、财务章等。6. 开立账户:凭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立企业基本账户。7.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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