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判定原则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2.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4. 八周岁以上孩子,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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