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1.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越严重,量刑可能越重。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照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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