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二十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到盗窃二十万元的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的判刑会在上述幅度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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