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沉淀,多领域全面开花张新强律师的专业之路从吉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起步,后又深造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他的履历十分丰富,早年在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人,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环节,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维护了法律权威。之后调任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在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中积累了深厚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如今,他是吉林吉天行(通化)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担任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务实作风,立足案件实际出招张新强律师务实的作风在实际办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面对复杂的行政协议纠纷,徐某认为协议手写条款无效、车库面积应按使用面积计算、应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及逾期安置补助等。张新强律师作为一审被告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一审第三人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没有被上诉人的诸多诉求扰乱思路,而是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他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多个方面,提出系统代理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后,完全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在这个案件中,张新强律师没有夸夸其谈,而是脚踏实地,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用扎实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为客户争取到了胜利。这种务实的作风让他在每一个经手的案件中都能做到有的放矢,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细致服务,不放过任何细节张新强律师的细致服务也是他的一大特色。在某甲与某控股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中,原告以注销时遗漏案涉债权为由,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确认就案涉工程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张新强律师作为被告某控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关系,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在诉讼时效方面,他明确指出原告起诉距被告最后一次付款已超过三年法定诉讼时效,且原告未举证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债权已不受法律保护;在事实证据方面,他指出原告主张的2022年6月案外人转款无代付授权、被告不予追认,不能认定为被告付款;在优先受偿权方面,他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过法定期间且不应包含利息。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正是这种对细节的把控,让张新强律师在案件中能够抓住关键,为当事人赢得胜诉的机会。三十余载坚守,铸就法律口碑三十余载的法律生涯,张新强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通化市的法治建设贡献着力量。无论是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还是企业的合规经营,他都能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支持。他不仅在土地纠纷、不动产登记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等擅长领域表现出色,还以务实的作风和细致的服务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在未来,张新强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为更多有法律需求的人保驾护航。如果您在吉林省通化市遇到了法律难题,不妨寻求张新强律师的帮助。他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贴心的服务,将为您提供最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您可以前往通化市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律师事务所与他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他。相信在他的帮助下,您的法律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