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1. 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协议,明确房产由一方受赠。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赠与过户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可能还需缴纳契税等税费。2.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产价格等条款。之后按二手房交易流程办理过户。需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合同等资料,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两种方式各有特点,赠与相对简便,税费可能较低;买卖则更符合市场交易形式。具体选择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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