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2.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同上述法律条款。3. 七十周岁以上的;同上述法律条款。4.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同上述法律条款。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