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证、孩子户口本、妈妈户口本、身份证等。2. 然后,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提交申请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派出所会发放准迁证。3. 接着,持准迁证到孩子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 最后,将迁移证交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孩子户口就成功迁移到妈妈名下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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