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签用工合同被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首先,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其次,辞退时符合法定情形的要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以及辞退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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