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及其律师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及其律师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其无法自行收集关键证据时,允许申请调查令借助法院权力收集。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合理申请理由并按程序申请的义务;法院有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的权力。构成要件:一是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二是申请事项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联。实务建议:撰写申请时详细说明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原因及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按法院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申请。等待法院审核,若获批准,持令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收集证据,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证据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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