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即使对方撤案,交警仍可能继续处理肇事逃逸案件。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核心分析: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是履行职责,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方撤案不影响交警对事故性质及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肇事逃逸是违法行为,交警需依法查明事实,确定责任。关键在于事故是否真实发生及逃逸行为是否存在。实务建议: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来认定事故情况。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即使对方撤案,仍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经过。若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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