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车祸中你主责对方次责,保险赔付首先由双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对方损失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双方商业险根据责任比例赔付,你承担主要部分,对方承担次要部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交强险先赔不分责任,在限额内保障对方损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你主责一般承担70%左右,对方次责承担30%左右。关键是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以及各自损失金额。实务建议: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票据、维修发票等。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或向法院起诉解决。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人承担。起诉需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按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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