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离婚后对方不配合房子过户,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及过户的约定具有合同性质,对方不配合过户即属违约。核心分析:首先需确认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及过户有明确约定。双方基于离婚协议形成合同关系,负有相应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离婚协议、房屋产权证书、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明房产应过户及对方不配合情况。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协助过户)、事实与理由。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按程序审理,可能调解或判决,若判决对方需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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