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害者可向对方主张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对方负全责,需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权利义务:受害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对方有赔偿的义务。 关键要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存在实际损失。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记录、交通费用凭证等。 协商赔偿: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若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按法院判决执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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