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中车主负次责,需按责任比例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确定事故损失总额,交强险先赔。超出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划分。车主次责,一般承担30%左右责任。关键在于准确认定责任比例及合理计算各项损失。各方权利义务:车主有按比例赔偿的义务,受害者有获得合理赔偿的权利。实务建议: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会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比例。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财产损失清单等。先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调解可找交警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诉讼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材料,按法院程序进行审理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